湖南省祁阳市人民法院潘家埠法庭地处陶铸同志故乡。为深入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主动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,法庭转变工作理念,创新推出“红色聚合力、绿色护发展、古色塑乡风”的“三色共融”工作法,推动司法工作从“坐堂问案”向“主动治理、源头解纷”转化,成效显著。
一、 红色领航:融入共治网格,凝聚前端解纷合力
法庭主动将自身工作纳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大格局,构建“法庭+乡镇党委政府+村“两委”+司法所+派出所”的“红色共治网”。通过该机制,对排查出的重大、群体性矛盾纠纷,由法庭提前介入,联动各方法治力量进行实质化解。2024年、2025 年,辖区一审民事案件持续下降,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成效明显,红色力量成为基层治理的 “定盘星”。
一是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。与辖区各乡镇综治中心建立联席会议、信息共享和纠纷分流指派机制,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、早预警、早处置。在一起涉及村集体山地租赁合同纠纷中,法庭联动镇党委、村委会等多方力量多次调解,并在诉后发出司法建议,推动镇政府加强对集体合同的指导审查,从源头预防了同类纠纷。
二是搭建专业化调解平台。在法庭内设立“人大代表调解工作室”,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公信力强、熟悉乡情的优势,邀请其参与疑难纠纷调解。在一起赡养纠纷巡回审理中,人大代表当庭以情、理、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劝说,有力促进了家庭和睦。
三是强化红色教育引领。依托本地红色资源,将“如我在诉”的为民情怀融入干警血脉,激励干警主动下沉、司法为民。通过联合党支部活动,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,提升多元解纷效能。
二、 绿色赋能:对接发展需求,护航乡村产业振兴
法庭聚焦乡村振兴司法需求,将服务保障职能精准嵌入地方发展。
一是开通“涉农纠纷绿色通道”。对涉土地承包、流转等纠纷实行优先受理、快速调处。2024年春耕期间,某村因土地流转费纠纷导致百亩良田无法耕种,法庭收案后当日即联合镇政府赴现场调解,当天促成履行,保障了春耕生产。
二是开展“法护企航”专项服务。针对辖区鞭炮、矿产等支柱产业,主动发送司法建议和风险提示,规范企业合规经营,助力产业绿色转型。同时,加强环境资源普法,推动构建“行业自律+行政监管+司法守护”的生态共治格局。
三、 古色润心:深耕德法交融,助推文明乡风建设
法庭深入挖掘本地“和合文化”“红色文化”资源,促进法治、德治、自治相结合。
一是打造“法治文化长廊”。在古祠堂、集市等场所设置宣传栏,以案例、村规民约等形式潜移默化进行法治宣传,推动移风易俗。
二是设立“流动普法调解驿站”。联合乡贤、特邀调解员,深入田间地头,运用“背对背”“冷处理”等调解技巧,柔性化解家事邻里纠纷。在一起长达十余年的相邻关系纠纷中,法官联动老支书等实地勘察、反复沟通,最终促成双方和解,彻底消除了积怨。
潘家埠法庭通过“三色共融”工作法,深度融入综治中心,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源头减量和实质性化解。这一实践表明,人民法庭只有主动向前、融入基层治理体系,才能更好发挥桥头堡作用,为乡村振兴注入持久深厚的法治活力。(供稿:祁阳市人民法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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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祁阳市人民法院









